關於車禍案件您需要知道的事
車禍發生了怎麼辦?
車禍發生時,當下必須留在現場處理,尤其在有人傷亡的情況下,切勿離去,以免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。且建議第一時間報警,等待警方到場處理,尤其在有保險的情況下,保險公司也會希望警方到場製作筆錄,倘若私下離去或和解,保險公司恐會拒絕理賠。
如果有人受傷,應以救助傷者為第一優先。
如果沒有人受傷或死亡,因為雙方均屬過失,應無故意毀損財物情況,原則上不會涉及刑事責任,所以警察製作筆錄後案件就此結束,並不會移送地檢署,之後倘若車損,受侵害方應另外提出民事求償。
如果有人受傷或死亡,則涉及刑事責任,在警局製作筆錄後可決定是否提出告訴,如果不馬上提告,過失傷害罪應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。
車禍案件怎麼提告?
車禍案件可區分為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,民事責任部分應寫起訴狀向地方法院提告,侵權行為有時效必須多加留意。如果是刑事責任則向地檢署或警察局提出刑事告訴。
通常民事責任是提告請求權為侵權行為,請求損害賠償。而刑事責任是過失傷害或過失致重傷或過失致死,也可以有肇事逃逸罪的問題。
車禍案件可以請求多少賠償金?
車禍案件的賠償金並沒有一定的標準,主要看受害者所受的損害,也要看雙方的過失的比例,倘若加害方根本沒有故意過失,自然是無法求償。確定過失比例後還要計算損害的數額,一般包含財產上損害和非財產上損害,如果有身體受傷的話,一般包含醫療費或是看護費,勞動能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等。
車禍案件怎麼判斷過失?
車禍案件警方或製作初判表,作為一開始判斷的依據,如果當事人不服,可以聲請車禍鑑定,交通部與各縣市政府都設置了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,由學者專家所組成,一般民眾會將行車紀錄器或是警局拍攝的照片送交委員會鑑定,判斷雙方過失比例,之後委員會會出具鑑定報告,當中會寫出過失比例,當事人不服也可以覆議。
車禍案件過失傷害刑責重嗎?
刑法第 284 條「因過失傷害人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;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最重可以判處一年有期徒刑,也不能說不重,依據刑法只有判刑在六個月以下才能易科罰金。
車禍案件過失傷害可以撤回告訴嗎?
刑法第 287 條規定「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、第二百八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四條之罪,須告訴乃論。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,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,不在此限。」
所以過失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,是可以撤回告訴的。
車禍案件過失致死罪刑責重嗎?
刑法第 276 條規定「因過失致人於死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最重可以判處五年有期徒刑,也不能說不重,依據刑法只有判刑在六個月以下才能易科罰金。
如果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
所以遇到此類案件必須小心謹慎處理。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協助。
車禍案件過失致死罪可以撤回告訴嗎?
過失致死罪並非告訴乃論罪,不得撤回告訴,但是倘若雙方有達成和解,地檢署檢察官可以酌情緩起訴,或法院可以酌情給予緩刑。
車禍案件過失致死罪可以緩刑嗎?
刑法第 74 條規定「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宣告,而有下列情形之一,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,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,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:
一、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。
二、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,執行完畢或赦免後,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。」
所以緩刑必須符合法定要件,必須最後受的刑宣告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罰金。過失致死案件是否可以緩刑,必須要看有無符合法律要件,以及法官是否覺得有暫不執行為適當的情況,需要專業律師判斷。
主要雙方必須達成和解是關鍵。
車禍案件被告過失傷害怎麼辦?
車禍案件被告過失傷害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,之後可能會至警察局做筆錄,也會至地檢署開庭,釐清車禍案件的肇事責任,有無致對方傷害,有無過失等等構成要件要素,最後判定是否起訴,當中也會有安排調解的機會,如果有保險也要通知保險公司參與調解。
車禍案件被告過失致死罪怎麼辦?
刑法第 276 條規定「因過失致人於死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如果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
一旦被告不可不慎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,之後可能會至警察局做筆錄,也會至地檢署開庭,釐清車禍案件的肇事責任,有無致對方死亡,致死的原因,被告有無過失等等構成要件要素,當中也會有安排調解的機會,如果有保險也要通知保險公司參與調解。
車禍案件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嗎?
刑法第 185-4 條規定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犯前項之罪,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,減輕或免除其刑。」
如果在無人受傷的情況下,肇事逃逸是行政處罰,但是如果是有人受傷的情況,就會涉及刑事責任。且刑責不輕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車禍案件怎麼提告?
由於過失傷害案件是告訴乃論之罪,因此必須要在六個月內提告,通知是事發過後六個月,但是主要還是以知悉犯罪人時起六個月內,提告可以向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告,建議可以在車禍時請警方到場處理,如果當場沒有提告製作筆錄,建議委請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,向地檢署提告,地檢署受理後會開始偵辦。
如果是民事訴訟,也必須在兩年內提告,建議委請律師撰寫民事起訴狀,向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。
車禍案件被害人可以求償多少錢?
車禍案件的賠償金並沒有一定的標準,主要看受害者所受的損害,也要看雙方的過失的比例,倘若加害方根本沒有故意過失,自然是無法求償。確定過失比例後還要計算損害的數額,一般包含財產上損害和非財產上損害,如果有身體受傷的話,一般包含醫療費或是看護費,勞動能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等。
如果沒有受傷,就是求償財物損失比方車損,如果有受傷,就可以求償包含醫療費或是看護費,勞動能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等,多數情況下還是必須要蒐集單據或是有醫師診斷。
過失傷害被起訴怎麼辦?
被起訴後案件會進入法院審理,由一審法院來判斷是否有罪,因為是告訴乃論之罪,一審判決前也可以和解並撤回告訴,因此和解調解是重要流程,之後法院會參考鑑定報告,以及勘驗行車紀錄器等等,綜合判斷被告是否有過失,也會參考告訴人提出的相關證據,包含診斷證明書來判斷是否有罪。
建議委請專業律師辯護處理。
車禍鑑定程序為何?
申請鑑定需要帶的資料為「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、規費新臺幣3000元整、身分證明文件」
參加鑑定會議程序一般為
報到:攜帶身分證、開會通知單到會先辦理報到,並依案件順序等待叫號
陳述:於會中依事故現場圖說明事故發生經過(含行駛道路名稱、方向、車道、速度、號誌及車損部位等…)
離場:說明完畢後即可離開,如需補充意見可填寫發言單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