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機性交罪

甚麼是乘機性交(趁機性交)罪?

刑法第225條規定「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、身體障礙、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,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又規定「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、身體障礙、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,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並規定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這個條文的第一項規定乘機性交罪,第二項規定乘機猥褻罪。關於「利用其精神、身體障礙、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」,通常的情況下,很多案例可以看到比方酒醉或是智能障礙,或是睡著的情況,利用這樣的情況讓被害人無法抗拒,為性交或猥褻行為,都是犯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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